长辈版 暖心专区
贯彻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法律、法规,并指导、监督落实。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旗县区重点镇建设、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统计的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