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住建法治环境,现将《威尼斯人博彩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附件:《威尼斯人博彩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2020年6月5日
威尼斯人博彩
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一)健全公示制度。分类别制定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二)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结合权责清单、抽查事项清单等,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审核后在单位门户网站统一公示予以公开。
2.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等内容后,予以动态公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根据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发放情况,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证件有效期等内容,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监督。
(三)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在执法活动中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
3.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四)推动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五)创新公开方式
1.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2.积极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的即时推送。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一)完善记录制度。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二)规范文字记录。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规范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和电子信息,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三)规范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询问、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按照音像记录设备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逐步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五)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一)建立审核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二)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三)确定审核范围
根据工作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四)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五)细化审核程序。根据本部门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各有关科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住建法治环境,现将《威尼斯人博彩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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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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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一)健全公示制度。分类别制定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二)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结合权责清单、抽查事项清单等,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审核后在单位门户网站统一公示予以公开。
2.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等内容后,予以动态公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根据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发放情况,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证件有效期等内容,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监督。
(三)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在执法活动中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
3.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四)推动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五)创新公开方式
1.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2.积极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的即时推送。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一)完善记录制度。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二)规范文字记录。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规范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和电子信息,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三)规范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询问、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按照音像记录设备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逐步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五)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一)建立审核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二)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三)确定审核范围
根据工作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四)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五)细化审核程序。根据本部门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