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市住建局副局长刘金利主持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交办信访事项专题部署会,认真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交办信访事项,部署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确保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常规巡察期间的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信访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推进此次交办的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本着“事要解决”的办事态度,切实妥善处理信访人诉求。
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接到交办信访事项后,要及时联系信访人,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了解具体情况,做好调查取证,回复当事人办理结果,留存影像资料;根据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认真研判,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必要时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召开专项协调会,抓好工作落实,工作提前介入,统一调度,事前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做到跟踪督办落实。确保群众反映的每一件信访事项得到合理解决,给予信访人满意的答复,并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中央第四督导组、自治区第二批重复访、自治区信访联办督查重点事项和“三大一严”交办信访事项的时限办结。在化解信访事项过程中,做到理顺情绪、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依法果断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杜绝同一信访问题再次重复反映;所办巡察组交办的案件要统一按照信访案件办理文件格式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相关附件齐全。
会议要求,目前,市委第二巡察组共交办两批13项信访事项,局属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巡察组及上级转办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化解工作的领导,真正把矛盾化解工作纳入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其他按工作分工对口抓的工作责任制。对交办的信访事项,未及时查清原因、未及时办结上报的,按照有关规定,将进行责任追究。
12月10日上午,市住建局副局长刘金利主持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交办信访事项专题部署会,认真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交办信访事项,部署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确保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常规巡察期间的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信访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推进此次交办的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本着“事要解决”的办事态度,切实妥善处理信访人诉求。
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接到交办信访事项后,要及时联系信访人,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了解具体情况,做好调查取证,回复当事人办理结果,留存影像资料;根据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认真研判,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必要时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召开专项协调会,抓好工作落实,工作提前介入,统一调度,事前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做到跟踪督办落实。确保群众反映的每一件信访事项得到合理解决,给予信访人满意的答复,并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中央第四督导组、自治区第二批重复访、自治区信访联办督查重点事项和“三大一严”交办信访事项的时限办结。在化解信访事项过程中,做到理顺情绪、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依法果断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杜绝同一信访问题再次重复反映;所办巡察组交办的案件要统一按照信访案件办理文件格式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相关附件齐全。
会议要求,目前,市委第二巡察组共交办两批13项信访事项,局属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巡察组及上级转办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化解工作的领导,真正把矛盾化解工作纳入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其他按工作分工对口抓的工作责任制。对交办的信访事项,未及时查清原因、未及时办结上报的,按照有关规定,将进行责任追究。